一、经销商或代理商向上海同岳租赁公司驻当地办事处提出租赁业务意向。
二、客户按租赁业务要求准备相关资信调查资料,并在资信调查之前将五万元诚意金和调查费存入上海同岳租赁公司帐户。
三、上海同岳租赁公司收到诚意金和调查费后派出调查人员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并与客户草签合同。
四、上海同岳租赁公司进行内部审核,通过审核的客户及时向上海同岳租赁公司足额交纳租赁设备手续费、还款保证金、监督管理费、初始租金等费用,上海同岳租赁公司收到以上款项时,制订向莱阳鸿达建工集团的付款计划,租赁业务合作宣告成功(注:通过审核后客户所交款项总额包含诚意金)。如果客户未能通过审核,则上海同岳租赁公司将客户诚意金退还给客户(调查费不退)。
注意事项:只有通过上海同岳租赁公司支付设备制造定金的客户,才能认为正式进入租赁合作流程。非上海同岳租赁公司支付设备定金的设备,上海同岳租赁有权拒绝支付后续设备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