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往建筑物方向吹,正面袭击塔机。假设塔机最后一道附着装置的杆件或预埋锚固点能够充分考虑到强台风的袭击,在设计上具有足够的设计裕度(即超裕度设计),杆件在承受压应力的情况下并没有失效,塔身标准节就可能会在靠近该道附着装置附近的位置损坏,其表现型式为连接螺栓直接被拉断或塔身结构失稳,塔机正向或平行建筑物倾倒。就该损坏情况而言,在当前高度的实际风压可能会大大地超出了国家标准GB/T13752-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的取值范围,因此,连接螺栓被拉断或塔身结构失稳在所难免。这种情况对设备本身、周边设备、设施以及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 台风袭击方向一致。假设最后一道附着装置的杆件或预埋锚固点没有充分考虑到强台风的袭击,在设计上没有足够的设计裕度,杆件在承受压应力的情况下就会首先失效,导致塔身悬臂高度突然超出规定值,甚至成倍增加。此时可能出现的结果有两种,第一种结果是,如果自上至下逆数第二道附着装置或预埋锚固点没有失效,塔身标准节必然会在其上方遭到损坏.损坏方式与上述相同,此截面的塔身连接螺栓首先发生断裂,在塔机向建筑物倒塌的过程中,靠顶层楼面处的标准节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产生了二次折断。另外一种结果是,如果倒数第二道及以下附着装置相继失效,安装有多道附着装置的塔身的破坏现象势必会像破竹一般,整台塔机在顷刻之间轰然砸向地面。这种情况对设备本身。周边设备、设施以及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最大。 非工作状态时,塔机使用者为了避免臂架旋转后撞击相邻建筑物,擅自把塔机起重臂锁定于楼面上,使塔机回转上部不能360°回转,当台风以垂直于吊臂的方向袭击塔机时,致使塔身附着处的弯矩增大,在靠近最顶上一道附着装置的位置失稳损坏,塔机沿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倒下。据悉,在菲律宾境内倒塌的3台QTD动臂式塔机之中.也有1台与本台情况类似。GB/T13752-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第6.2.3.4规定:“回转机构宜采用可操纵的常开式制动器,...,如果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则宜先减速后制动,...,同时还应确保回转部分在风速大于20m/s风力作用下能自由回转。”该塔机在初始安装时本来就不能360。自由回转,这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把塔机起重臂锁定在楼面之上,自以为是采取了有益的措施,殊不知适得其反,错上加错。因此,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去规范作业行为是关键之中的关键。 |